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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ong Sh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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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8

我的e盘

由于中毒太深,重装了电脑。不知怎么搞的,把e盘给格了。我存了多年的音乐,自己录制的小曲,下载不到的pk14,日积月累的情色图片,还有梅麻吕。。。。。都是心血。。。。
September 19

关于我的妻子

     <1973年的弹子球>里,我最喜欢的小说开头是这样写的:
     "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,近乎病态地喜欢。
  有一段时间——10年前的事了——我不管三七二十一,逢人就问他人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。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,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。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。" 
     今年是2009年,到我这个岁数的人,怕是不会再有这种癖好,至少正常情况下不会.以上是一如既往的题外话.
     关于我的妻子.
     结婚近半年,只字未写,对于自身,有不负责任之嫌.与妻结婚不无冲动.现在看来,也是两人性格使然.所谓一拍即合恐怕也就这个程度.就我对爱情和婚姻的要求,妻子可能是所遇最适合的女子.总结来说,识大体,知分寸,懂风情,有见识.当然,即便如此,不排除以后我们会吵架.毕竟,事情太极端会显得过于壮观.
     "一切周而复始……我一个人沿原路走回,在秋光流溢的房间里听双胞胎留下的《胶底鞋》,煮咖啡,一整天望着窗外飘逝的11月的这个星期日,这个一切都清澄得近乎透明的静静的11月的星期日。"印象中除了<舞,舞,舞>,作者几乎每次都以这样的意境收笔,我不禁要怀疑,他究竟是要给读者洗脑还是要给自己洗脑.生活可以是以那个美丽的开头开始的,但老那样下去就是被洗过脑的症状无疑.我以后的生活将会是:
     一切宛如前世......我和妻子在秋光流溢的房间中醒来,煮咖啡,一整天依偎在一起望着窗外飘逝的某个11月的星期天,这样的星期天过去有很多,之后还有很多.这样,我就会很快乐.
March 20

阿拉伯皮带,我爱你们

    今天切牛肉的时候,听的是阿拉伯皮带.Aidan Moffat的歌词中,我听到了个fuck.
    Fuck吧,你们两个可怜虫,爱情的失败家,可悲的自嘲者,无聊的下流胚.你们的音乐是如此牛X,尽管如此,我还是鄙视你们.因为,我快疯了,我真的要疯了.
    话说回来,<Who name the days>里面的提琴真好听坏了....如果此刻我是在Seelze那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小房间里,我真要砸掉两块镜子和一扇门来以示崇拜.
    不行了,又醉了...
   
March 18

年少时代3

    第三者不算什么.这年头,有的是第四者.嘈杂的音乐声中,杨海松神经质地吼道:"你是决定大声地死去!?还是选择沉默地活着!!!"而她坐在窗台上,阳光从她背面照进来,使她的脸,留下的永远只是轮廓.
    记忆中那是几个天气晴朗的午后,水泥地静悄悄躺在日光中,斜对面楼房的屋檐上,常有探头探脑的小鸟驻足。不管原不愿意,两个烟囱照例还在它们一直呆着的地方呆着.每隔一段时间,一节轨道电车从远处缓缓驶来,穿行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。它发出一声清脆的铃响,车窗里的人们则茫然沉醉于冥想。当夕阳西下,天空会出现彩霞,屋顶和街道被染成了桔色,人们也就纷纷从各处归来。
    日光倾洒房间,在地毯上投下光斑,宛如昔日的柔情,留下梦幻般的线条。而我身卧一旁,不动声色地张望,感觉就像置身在那歌中所唱朝西的阳台。时间缓缓流淌,一如某种甜美的仪式,将这个栖息的场所变为畅想的温床;一如幕后的能手,悄悄变换着舞台的灯光。
    秃头的爱比克泰德偶尔跟我神交片刻:"这个,年轻人,要学会忍受,自制.明白?"
    "大叔,你这他妈的算是自嘲吗?"
    "孺子可教."
    我们常常谈论哲学.这种讨论没有太多实际意义,主要是拿来当下酒菜,顺便满足一下卖弄所学的需要。老子本人就是这样谈啊谈的间接弄出一个孔子而毁了自己前途,苏格拉底可能也是如此得意忘形中教出了个柏拉图。这样也挺中性,只要带个“学”字的东西,比如数学化学经济学,是可以茶余饭后随便谈谈的.反正是在学,胡说八道一番也没人追究,性质上要比传播流言斐语好得多.
    "世间万物,无一不是隐喻."她喜欢隐喻.
    相对应的,她自然鄙视对号入座和形而上学.
    深夜,我们便一起哭泣.有时一起哭,有时我先她后,有时她躺在床上我坐在厕所马桶边.总之,总算是相互扶持着流干了年少时代的最后几滴鲜血.为此,对她,我心存感激.至此,所有象征性的元素都已到齐,我们很自然地找到了各自的出口,各奔了东西.关于她,我也不想多说,只想借用她的一句话祝福她自己:"愿世间的一切不洁净,远离纯美的女孩."
 
March 17

年少时代2

     与此同时,想要杀死自己影子的男孩徘徊在午夜的荒野.他思考的东西由于过于庞大,直观上就显得粗糙和简单.良久.直到天边微微发亮,树丫上的小鸟开始鸣叫,用村上春树的话来形容,机枪般鸣叫不止.
     "我一定要买顶绿色的帽子."结果他买了件绿色的西装.他穿上它,正如他几年后形容自己近况一样,一个时代的浑球.
     必须承认,那是一个乱中求乱的年代,就像他的发型一样.诚然,我们都想避开麻烦,但隐约感觉,没有麻烦也在麻烦的范畴之内.我们出于略显复杂的原因,潜意识地去误导他人.误导自己.这些原因,归根结底,一部分因为对四维空间不确定性的恐惧和敏感,一部分是狭义上的,宛如处于真空状态的寂寞,此外,就是来源于个体性的,无可救药的骄傲.这些东西,无一例外地折磨着每个经过这一站的人,程度不一而已.我们互相误导,有时故意,有时浑然不自知.随后,窃喜.动机呢?没有动机!无目的!
     他说,有一条小狗,出类拔萃,想的东西和别的小狗不同.它觉得,等它长大了,就变成人了.
     几年后,左小诅咒唱<当我离开你的时候>的那一年,当大家面对着窗外两个大烟囱,手握啤酒瓶大声唱着:"你若是要嫁人,不要嫁给我,因为,我和你一样,要的太多..."的时候,他开始杀死自己的影子.其手段,血腥,残忍.我想,那是因为这是件难事的缘故.结果如何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,他颇有决心.
     据拉封丹那哥们说,有一天,爱神和疯神在一起游戏.那时候爱神的双眼很明亮美丽.他俩发生了争吵,爱神想请其他的神对此事评个道理,但疯神却实在没有耐心,他狠狠地打了爱神一下,很不巧的是,这一下居然把爱神打瞎了.美神维纳斯闻讯泪如雨下,她提出了复仇的要求.神王朱庇特啦,复仇女神奈美西丝啦,大大小小天上地下乱七八糟的各路神仙,都被她吵得头昏脑涨.维纳斯指出了事件的严重后果,她的儿子从此以后要是离开了手杖将寸步难行,人间真挚的爱情将不复存在.对此罪行,无论用什么办法惩罚都将不会过分,害人者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.在认真考虑了原告的利益以及公众的情绪后,最高法庭最后作出了如下判决:罚疯神充当爱神的引路人.
     这个故事和我认识的他关系不大,他早已进化成了时代的浑球.难能可贵的是,他又是如此得吸引着我,影响着我.不同的是,他的眼中,天是绿的,地是红的;我的世界里,天空永远是桔子色的,大地永远是蓝色的.这没什么大不了,无聊的象征性而已.
     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半年前,他显得更自信了,只是苍老了很多.这是个不错的标志,至少说明他找到了新的入口.本来嘛,我们所能做的,就是寻找自己渴求的价值,用以填补这人生的苍白,自娱自乐一番.照例,我们喝了很多酒.我没问她的情况,当着她本人的面,我都不敢问,更何况问他.
    
   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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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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